关于对靳延安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发布者:审计处发布时间:2017-04-20浏览次数:901



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17)第7号》关于“要求审计处对武汉亿维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任总经理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决定,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17417日至59日对武汉亿维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任总经理靳延安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20134月至201612月。

敬请全校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如有相关情况和意见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我们将予以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审计组:向伟(组长)、黄建平、余兰

联系电话:027-81977852027-81977850

邮箱:sjc@hbue.edu.cn

特此公告。



湖北经济学院审计处

201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