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五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通知精神,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包括“小金库”治理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的范围
学校本级、各二级单位
二、治理的内容
各单位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小金库”设立及使用情况
三、治理的步骤
本次检查以各部门自查为主,辅以重点抽查,分三步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5月25日前完成)
校内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部门自查完成后填报《2017年“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1),若自查中存在的“小金库”问题,要主动上报并立即纠正,没有 “小金库”的以零报告形式填报。各部门将填报的表格纸质及电子资料,最迟于5月25日下班前报审计处余兰同志,联系电话:81977850,邮箱:396804748@qq.com,办公地址:行政楼A-303。
2、重点抽查阶段(5月30日前完成)
根据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审计处将组织抽查相关重点部门。对自查自纠“小金库”问题为“零”的部门,如果在校内抽查或校外抽查中发现设立“小金库”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3、汇总上报阶段(6月3日前完成)
根据部门自查和重点抽查情况,审计处形成小金库治理汇总情况,报学校工作专班。
附件1:2017年“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湖北经济学院审计处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