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召开首次工作会议

发布者:审计处发布时间:2017-12-26浏览次数:959

  

按照《湖北经济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鄂经院党发〔201731号)的相关规定,为了组织好2018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171219日下午,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党委副书记、领导小组组长刘大洪主持召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首次工作会议,研究2018年审计工作计划,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审计处、财务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讨论了《湖北经济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重点研究了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联合提出的2018年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中有关审计对象的建议名单。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决定,将20171月以来离任、退休的领导干部纳入审计计划。会议要求,组织部、人事处、审计处按规范程序稳步实施好2018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刘大洪强调,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真审计、真监督、真问责。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规范权力行使、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依法治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扎实开展好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二是要突出审计重点,科学合理安排。在审计对象的确定上,要着眼实现“重点单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的目标,坚持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每年合理安排一定数量的审计对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确保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全面推进;在审计的内容上,要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重点审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决策、落实党委行政有关决议决定、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情况以及守法、守纪、守规、尽责等内容。三是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各成员单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审计处、财务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要依法实施,依法检查、依法评价、依法做出处理建议以及督促处理决定的执行,同时要加强协作,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四是要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发挥好监督作用。要注重举一反三,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综合分析,强化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对干部的从严管理、促进依法治校、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