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

发布者:审计处发布时间:2016-05-25浏览次数:808

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


近期,中央相继出台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引发社会各行业关注,作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新举措,中共中央纪委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简称“八项规定”)和六项禁止性命令,具体内容如下:


八项规定


一、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二、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


三、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它“合作”投资。


四、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它委托理财的名义,为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得所谓薪酬。


七、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


八、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离职前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离职前后收受部分均应计入违纪数额。


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