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系统优秀审计项目(工程类)

发布者:审计处发布时间:2016-05-25浏览次数:694

湖北省教育系统优秀审计项目(工程类)

评 选 办 法

(试  行)

第一条  为了推进审计工作发展,贯彻实施《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进一步促进审计工作的发展,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工程审计质量和水平,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研究,发挥内部审计在单位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教育审计学会所属会员单位及部门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组织完成的工程审计项目。

第三条  参评工程审计项目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工程审计使用的定额及使用相关文件恰当。

2、科学规范。送审项目事项清楚,手续完备,文件资料齐全,帐表清楚,程序规范,证据充分,结果客观、公正。

3、措施得力。审计队伍组织得力,力量配备合理;审计方法得当,手段先进,既继承传统,又积极创新;工程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健全;归档立卷及时。

4、效益显著。审计项目有计划有安排,进度合理;单方价符合武汉市基本标准,审计结果得到较好采用。

5、工程规模。审计项目应是近两年审计完成,且单项(或单位)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

第四条  审计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项目的评选:

1、审计工作全过程不能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准则及审计规定进行的;

2、审计项目未经内部有效控制,审计结论存在审计风险的;

3、审计责任人(联系人)涉嫌违反廉政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受到查处的;

4、以前年度已获过奖的审计项目。

第五条  湖北省教育审计学会学术委员会按下列内容审查申报项目:

1、是否符合湖北省教育系统优秀工程审计项目奖申报条件;

2、申报书填写是否合格,附件材料是否齐全;

3、是否属重复报奖;

4、有无违反奖励条例原则的问题等。

第六条  教育审计学会每两年组织一次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评选等级按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设置。

第七条  参评项目材料定于评选当年420日前送达审计学会指定的学术委员会秘书组收(如遇特殊情况,见当年通知);由审计学会于每年的5月组织评审,且由审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实施评审并出具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由湖北省教育审计学会存档,并报中国教育审计学会。

第八条  各单位或各部门报送项目最多不得超过2项,且所报项目的审计类别不能雷同。如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含建设过程跟踪、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招标、合同审计等)、工程财务决算、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程专项审计调查等,不同类型项目,只能各选一种类型。

第九条  参评项目可以是申报单位自行完成的,也可以是委托中介机构完成的项目,但管理、程序控制、现场安排、项目过程检查和督导必须是由申报单位完成并有档可查。

第十条  各部门或各单位推荐项目时,在填写项目推荐表同时,按每一项目200元交纳评审费。(附表一:审计项目推荐表))

第十一条  审计项目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坚持科学规范、高效质优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继承发展、开拓创新的原则,由湖北省教育审计学会统一组织,按照单位推荐,审计学会学术委员会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各单位或各部门推荐的项目,其报送资料采用件按A4纸大小,依审计档案归档要求进行装订,(参见附表三:工程审计资料目录)。

第十三条  评审标准的基本量化分值如下:

(一)基本分                           50

1、审计资料管理                       5

2、审计程序                           5

3、工程审计相关制度                   5

4、审计工作记录(现场、会谈)        10

5、审计计算式(底稿)                10

6、审计督导                           5

审计结果(会签、审减率、审计报告)   10

(二)综合分                           50

根据第三条、第十一条原则和审计结果综合给分。

第十四条  审计学会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组采用无记名计分投票的方式,按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的平均值排序确定获奖项目及其等级。

第十五条 审计学会学术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由学会进行表彰,并对评出的优秀审计项目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证书。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教育审计学会负责解释。





湖北省教育审计学会

00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表二:

卷内档案目录

(与审计档案归档要求统一)

序号

文件

作者

文件

字号

文   件   标   题

所 在

页 码




审计报告





校领导签发行文意见





审计处对报告审定意见





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





审计组提交的审计结果报告





汇总审计工作底稿





分项一:审计工作底稿+取证材料清单





分项二:审计工作底稿+取证材料清单





分项三:审计工作底稿+取证材料清单





审前调查记录





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通知书





要求由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清单





审计项目立项依据(如委托函、计划)





音像证据附件



附表三:

工程审计资料目录


序号

文件

作者

文件

字号

文   件   标   题

所 在

页 码




工程审计报告(或审核结果通知)





校领导签发行文意见





竣工图(或单项单方价、单方量)





变更、会签单





现场勘查记录和审核会议记录





审计督导记录与复核意见





审计计算式





材料采购调查





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合同审计意见





工程财务预算(概算)





工程招标文件





项目跟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