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采招办党支部开展3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者:审计处发布时间:2017-03-10浏览次数:754


39日,审计处、采招办党支部开展了以“务实重行,谋划发展,主动作为”为主题的党日活动,支部书记陈慧明主持。

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严格按照“主题党日”流程开展了3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全体党员围绕主题,结合学习习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温书记和梅书记分别在校纪委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畅谈了学习体会。支部书记陈慧明2017年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谋划部署,表明了将“两学一做”常态化 、制度化的决心,进一步强化了支部每位党员的政治责任。并围绕审计处、采招办今年重点工作任务,以问题为导向,就如何履行“忠诚”、“干净”、“担当”,发挥好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作了主题发言。学习完毕,组织每位党员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交纳了本月党费

一个半小时的会议在热烈的讨论氛围中结束了,党员们纷纷表示,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形势下,要始终坚持务实重行,主动履责,主动种好党建责任田。


审计处、采招办党支部

2017.3.10



附:

党风廉政责任书


为规范审计、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强化审计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全体人员的廉政意识,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及《湖北经济学院2017年度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的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风廉政、廉洁自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各级组织的学习活动,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三、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工作中坚守防线,严格执行“六大纪律”,杜绝腐败现象的出现;

  四、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执行“八不准”工作纪律;

1. 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或往来单位)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2. 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或往来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3. 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或往来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4. 不准利用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5. 不准利用工作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或往来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6. 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或往来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 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或往来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8. 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或往来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出现违纪问题,坚决予以党纪、政纪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字双方、办公室各保留一份。




处室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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